对高净值人士的影响
中国境内受到CRS影响的两类人:
中国税收居民的认定标准:
常见的应对CRS全球征税的方案
资产转向不在CRS名单中的国家或地区
即使当前仍有部分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还没有加入CRS,但是纳税人通过境外金融机构持有并管理资产,将其收益隐匿在境外金融账户以逃避居民国纳税义务的现象日趋严重。各国对进一步加强国际税收信息交换、维护本国税收权益的意愿愈显迫切。因此,加入CRS是大势所趋,暂未加入CRS的国家与地区,有望很快会计入。
获得一个或几个低税率国家国籍
中国对于税收居民的定义:“在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居民个人。从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即使持有他国护照或国籍,如果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仍是中国税收居民,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收入,必须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设立离岸信托,隐藏身份
CRS设置了专门针对信托架构的申报机制,OECD公布的《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操作手册》阐述了如何界定金融账户FI或非金融实体账户NFE,并对实际控权人有详尽的判定原则,以防止个人利用离岸信托架构隐藏身份。无独有偶,香港在2016年6月通过新《2016年税务条例》后,也发现了CRS这一特殊的“用途”。于是,香港税务局于同年9月发布《金融机构进一步操作指南》,对信托作出穿透申报的决定。
将海外金融资产转换为非金融资产
由于CRS交换金融账户,有些人就将金融资产转换为非金融资产,比如实物资产的金银贵金属、珠宝艺术品、地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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